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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次辦公室的閒聊,大家在疑惑一件事:
喝酒是一件罪惡的事情嗎?
答案通常會是"不會啊"
(不是在討論喝酒益與否)
可是偏偏有個矛盾的點被我們提出來討論,
大家聚在一起唱歌或者是吃飯,就很喜歡叫酒來喝,
可是當划酒拳輸了或者是講到什麼需要賠罪的地方,
總是輸的喝,賠罪的人敬酒,
以茶代酒的人跟拿酒的人乾杯,是喝酒的人吃虧,
這到底是怎麼發展出來的文化呢?這不是相當矛盾嗎。
怎麼有一種"超怕鬼又超愛看鬼片嚇自己"的感覺浮現呢?
雖然兩者的差異好像有點大
一個是喜歡又覺得是吃虧
另一個是討厭的事又喜歡去做
但都一樣矛盾
不過拉回來想喝酒矛盾這件事,這種情形應該是多存在於"群眾聚會場合"
這種場合大多是為了"氣氛"而喝,而不是喜歡喝酒而喝吧!
當然這當中一定也是有喜歡喝酒的人在啦!
只是我們好奇那些吃虧說,敬酒賠罪說到底是如何演變而來。
還有倒是滿想知道應酬的聚會是屬於哪一種的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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